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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万友康年大酒店有限公司单一来源(3部电梯年检)清单
 
序号 物品/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免比选原因
1 1号2号8号电梯年检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根据国家法规,电梯投入使用后第1、4、7年等特定年限,必需由具备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(简称特检院)检验。酒店1号、2号、8号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已7年,符合第7年由特检院检验的强制性要求。建议本次9号电梯年检由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实施。

 

  意见反馈单位及联系方式如下:

  业务板块:万友康年大酒店采购部,电话:023-68718888转70585;

  廉洁纪律:酒店纪检委员,电话:023-68718888转70586。

  重庆万友康年大酒店有限公司

   2025/12/8